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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派分子行刑式杀同伙 终身监禁
芳泉谷37岁越裔街头帮派阮江(Giang Thuy Nguyen,译音),由于涉及1995年柯斯塔梅沙市冷血杀害同伙的案子,9日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受害人涉嫌在血案发生前一天,与阮江及另三名被告,戴着脸罩前往高中同学位于杭廷顿滩市的住家抢劫,但担心在场的同学看出是他,提前跑掉,因此遭到四名被告行刑式报復,死时才18岁,唯该案直到2006年才侦破。

橙县高等法院法官唐纳休(Patrick Donahue)9日拒绝阮江辩护律师哈若(Joanne Harrold)提出重审的临时动议。哈若说,该案并无直接证据显示阮江与受害人阮越(Viet Nguyen,译音)被杀直接有关,陪审团是因为被检方引导,才对阮江有偏见,做成对阮江不利裁决。唯唐纳休拒绝这项答辩,直指该场审讯客观及公正。

橙县检察官办公室指出,阮江与另三名越裔街头帮派,即圣塔安那35岁居民陈住(Truc Ngoc Tran)、西敏37 岁居民强森(Anthony Paul Johnson Jr.)及河滨47岁居民阮谭(Tam Hung Nguyen,以上均为译音),于去年4月被陪审团裁决杀人罪成立,并已被判决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该案追溯至1995年2月24日入屋抢案发生当晚,四名被告碰面讨论如何处理阮越,担心他因为被高中同学认出且被捕,抖出其他共犯。之后阮江及强森说服阮越第二天一早与阮谭去买毒品,阮江并将另一辆车的钥匙给陈住,以便尾随前者。与阮越共车并坐在后座的阮谭,在将阮越骗到柯斯塔梅沙73号加州公路上去后,从后座使用半自动手枪以行刑方式将他一枪打死。之后尾随其后的陈住将阮谭接走。然后四人在安那罕一家旅馆碰面,讨论要如何向帮派解释阮越的死。

他们同意对外放风声说阮越是死于毒贩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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