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为情杀母 少女判刑15年
一名住在沙加缅度附近普莱赛维尔市(Placerville)的14岁白人金髮少女,与一名19岁男子相恋,但是却被她母亲报警,称她被该男子强暴,少女大怒,与情郎合谋杀掉母亲。此案已于周末宣判,女的被判15年,男的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期。

此案发生于两年前,现已21岁的男被告史蒂文‧柯尔瓦,被陪审团裁定一级谋杀罪,现已16岁的女被告泰娜‧维特,在审讯时转为证人,指证情郎动手杀母,因此只被裁定二级谋杀罪。

案情显示,泰娜的母亲乔安‧维特被男被告用刀刺了20多下。此案起因于这名母亲认为,男被告在约会中强暴女儿,但女儿则认为,她爱男被告,母亲不明白,说她被强暴,等于将她视为妓女。泰娜于是与男被告合谋杀母,她在作证时说,当男被告刺杀母亲时,她「闭上眼睛,不敢观看。」

这对当初自认为命中註定相爱的青少年,到了审讯时,却互相指证对方杀人,泰娜转为证人,说出男被告杀母经过,男被告则说,泰娜自己独力杀母。

案发后,警方搜捕了两天,终于在一家旅馆中找到两人,警方说,在旅馆房间中发现老鼠药,药被放进早餐和可乐里,显示两人在警方不停追捕下,企图自杀。

警方又找到一本杂志,男被告在杂志上写上字句:「杀了一个人,经验如地狱。」警方又发现泰娜写给朋友的遗书,信里说了一个故事,故事说:一对情侣被一名压迫的母亲所出卖。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