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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案 魏燕华转精神病院治疗
涉嫌在7月纵火烧毁布碌崙8大道华人商场的华裔女嫌犯魏燕华,11日再度由辩护律师代表出庭,全案转由资深法官Matthews审理,法官裁定被告魏燕华须在两天内转入精神病院进行心理治疗,观察三个月后才可确定魏燕华的精神状况能否接受公平审讯。

魏燕华的辩护律师布朗(Robert Brown)日前提出要求更换法官,11日的审前听证改由州刑事法庭资深法官Matthews审理。法官裁定魏燕华需立刻转入精神病院进行心理治疗,并为确保检方不再发生错误,令检方须在两日内确定被告魏燕华送入纽约州Mid Hudson精神病院,待魏燕华经过三个月的心理治疗后,再判断是否可开庭进行审判。

对于法官的决定,律师布朗表示乐见。他指出检方此前因为作业疏失,让原本在特殊监狱的魏燕华不仅未被送去进行精神检查,还被转入一般监狱,自4月被捕后,魏燕华的亲友与两名幼龄子女均无法见到母亲,如今可被转入病院,亲友便可进行探访,相信对魏燕华的精神状况也会大有好处。

34岁的魏燕华涉嫌在7月纵火烧毁8大道华人商场,检方从监视摄影画面发现店舖失火前,魏燕华独自进入店内,佯装购物后盗取钱财,失火前匆忙离去的魏燕华鞋子上还有着火现象。魏燕华目前被检方以二级与三级蓄意纵火、三级与四级入屋盗窃与一级疏忽危及他人等11项罪名起诉,最高面临25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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