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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店内摔伤 老闆未买保险挨告
林姓老闆经营一家餐馆,其雇用的一名员工在店内摔伤,由于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以纽约州劳工补偿委员会(New York State Workers' Compensation Board) 已向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向林老闆及餐馆提告索偿。

26日至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的林老闆表示,该名员工于2007年摔伤并导致两根肋骨骨折,近日他收到纽约州劳工补偿委员会发来的帐单,帐单上写明委员会已向受伤员工赔偿工资损失6万9000元、医药费2万6000元及其他费用共计10万余元。委员会向法院提告林老闆及其餐馆,经法院判决,林老闆应赔偿1万6000元给纽约州劳工补偿委员会。只有购买餐馆意外保险的林老闆表示,其意外保险公司已经接手该案,不知要如何进行赔偿?

律师戴禺表示,意外保险只负责店内顾客有关的伤害赔偿,虽然意外保险公司接手了该案,但不会履行赔偿职责,本案应由工伤保险进行理赔程序。戴禺还提醒雇主,工伤保险是政府规定雇主必须购买的保险,意外保险是自愿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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