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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长时间据车位 朱嘉文提法取缔
因为接获许多民众抱怨日落区大型车辆长时间占用停车位或过夜停车,代表该区的旧金山市议员朱嘉文提出大型车辆停车管制法令,要求大型车不得于凌晨12时到上午6时在同一地点过夜停车。该法令17日在市议会属下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委员会讨论,支持者与反对方唇枪舌战。最后委员会全票赞成,交由市议会表决。

朱嘉文表示,类似的问题发生在旧金山全市各区,不只在日落区。大型车辆包括巴士、拖车、卡车、货柜车、垃圾车、工程车等,长期停在同一地点,对社区造成安全和卫生等诸多问题,对其他需要停车位的驾驶人也不公平,因此应立法限制停车时间。

该法令引起许多民众反对。和妻子长期住在车子里的迈尔提到,由于负担不起租金,他选择住在拖车里。如果法令通过,等于强迫他们当游牧民族,剥夺他们的人权。也有社区代表提到,法令对游民、低收入户和年长者不公平,将使社会弱势族群更无助。

法案支持者则提出,曾见过毒贩将拖车作为毒品或枪支交易的场所,让社区安全蒙上阴影。且许多游民长期住在车子内,并随地大小便,对社区卫生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朱嘉文强调,没有法令是完美的。该法令并不会强迫在全市实施,而是准许交通局在问题严重的区域,有权加强取缔或安装禁止停车的标志。她提到,目前市府法规明定路边停车不能连续超过72小时,但72小时起迄时间点不易计算,再加上人力问题无法确切执法。她希望新法令通过后,能给予执法人员更明确的取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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