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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购枪 只限自卫
曼哈坦联邦第二巡迴上诉法庭27日裁定,持枪要有「正当理由」的一项纽约州法律,并不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与原审法官的意见一致。

这项有百年历史的法律,规定民众购枪必须证明用于自卫。

代表威郡居民提告的律师古拉 (Alan Gura)说,他们对判决感到失望。这起诉讼或类似官司,在另一个州可能会由联邦最高法院审理。

纽约州检察长史树德 (Eric Schneiderman)称这项裁决是纽约州法律的一次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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