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囚郑海光 捐款李英、李航彬夫妇
因女儿李安妮猝死而被控入狱的李英、李航彬夫妇日前收到一份特殊的捐款,用于帮助他们打官司摆脱罪名。这份捐款来自纽约上州的沙瓦岗克监狱(Shawangunk Correctional Facility),捐款人是因付不出偷渡欠款而触法被判84年刑期的郑海光以及他的狱友。
1993年,27岁的郑海光偷渡来美,因付不出偷渡所剩欠债的1万2000元,被迫为蛇头做事。1995年3月31日郑海光在蛇头的胁迫下,参与绑架勒索两名华裔女子,最后遭逮捕,并被控十项罪名,其中包括四项一级绑架罪、一项二级绑架罪、两项一级强暴罪、两项性虐待罪、一项非法持有武器罪。除两项绑架罪合併执行外,其他控罪均累积执行,共判刑84年。郑海光否认曾强暴及性虐待两名受害人,多次上诉要求重验DNA,却因无法获得受害人的验伤报告而至今无果。
虽然身在监牢,但在「播恩传播中心」事工的爱心引导下,郑海光慢慢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和对他人的关心。他的母亲陈月仙和常去看望他的事工孙运悌7日表示,虽然不清楚郑海光为什么给李英和李航彬捐款,但对他的举动一点都不奇怪。
孙运悌说,郑海光在监狱里的厨房工作,每个星期大约会有10、20元的零花钱。不抽菸也不喝酒的他就会把这些钱都存起来,每次在报纸上看到有什么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就把这些好不容易攒起来的钱寄个100元或150元给他们,「之前他寄钱给福建同乡会,例如四川地震的时候,他都有捐款」。
1993年,27岁的郑海光偷渡来美,因付不出偷渡所剩欠债的1万2000元,被迫为蛇头做事。1995年3月31日郑海光在蛇头的胁迫下,参与绑架勒索两名华裔女子,最后遭逮捕,并被控十项罪名,其中包括四项一级绑架罪、一项二级绑架罪、两项一级强暴罪、两项性虐待罪、一项非法持有武器罪。除两项绑架罪合併执行外,其他控罪均累积执行,共判刑84年。郑海光否认曾强暴及性虐待两名受害人,多次上诉要求重验DNA,却因无法获得受害人的验伤报告而至今无果。
虽然身在监牢,但在「播恩传播中心」事工的爱心引导下,郑海光慢慢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和对他人的关心。他的母亲陈月仙和常去看望他的事工孙运悌7日表示,虽然不清楚郑海光为什么给李英和李航彬捐款,但对他的举动一点都不奇怪。
孙运悌说,郑海光在监狱里的厨房工作,每个星期大约会有10、20元的零花钱。不抽菸也不喝酒的他就会把这些钱都存起来,每次在报纸上看到有什么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就把这些好不容易攒起来的钱寄个100元或150元给他们,「之前他寄钱给福建同乡会,例如四川地震的时候,他都有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