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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绿卡居民 可任投票站职员
明年元月起,持绿卡的永久居民也可申请担任加州各县投票站的职员。推动州府放宽规定的移民及民权团体相信,明年生效的法案可使全州投票站的双语职员增加,进而提高投票率。

州长布朗27日签署AB817法案。法案由东湾阿拉米达县民主党籍州众议员彭达(Rob Bonta)提出,让尚未拥有投票权的绿卡居民申请担任投票站职员。

在目前规定下,选举日当天在投票站服务的职员必须为美国公民。

AB817法案由多个亚裔和西裔移民与民权团体共同推动,顺利在州参众议会通过,并得到州长支持,27日签署。

推动法案的团体包括旧金山亚洲法律联会。该会赞扬布朗对法案的支持,并在一分声明中指出,「AB817法案是一项创新的工具」,让更多英语能力有限的选民可在双语职员的协助下投票。

亚洲法律联会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加州共260万名符合投票资格的居民,英语能力有限。

该会指出,让绿卡居民加入投票站服务,一方面可协助各县选务处找到更多流利的双语职员,也可鼓励这些绿卡居民入籍为公民后,更有意愿投票,投入美国的民主政治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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