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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中医法案获签署
加州州长布朗于法案签署最后截止日,再签署通过两项中医法案,规定加州保险公司由2014年元旦起,必须将中医针灸列入受保的范围。

中医政治联盟主席刘美嫦1日说,今年中医界在加州立法工作上大丰收,是中医界努力20年的成果。她代表中医界感谢州长布朗和支持各项中医法案的每位加州参众议员。

布朗刚于9月30日签署的两项中医法案,分别是由州参议员夏兰达兹提出的SB951法案及州众议员蒙尔宁提出的AB1453法案。两项法案都主张加州创立一个名为「加州健保福利交流」(California Health Benefit Exchange)的单位,由2014年元旦起,加州保险公司在接受小商业公司及个人的投保时,必须将中医针灸列入受保的范围。

刘美嫦说,这两项法案是中医界的重大胜利,让更多病人可以得到中医针灸服务。

两周前布朗先签署的两项中医针灸法案是SB628和SB1236,前者是由州参议员余胤良提出,让已具有博士学位及同等学历的「针灸师」,改称为「针灸医师」。后者法案是由州参议员派斯提出,可让加州针灸委员会核发针灸执照的运作规定,延续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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