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子女「继承」稳租公寓 须证明
不少华人都住在租金稳定公寓(Rent Stabilized Apartments)或政府楼里,许多人都有关于房屋继任权的疑问,特别是有人以「干爹妈」与「干子女」的关系来争取房屋租住的继任权。执业律师吕活粮20日在唐人住客协会的讲座上指出,非血缘的「干爹妈」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和承认,如果作为「干儿女」想成为继任者,必须证明双方关系的长久性。
吕活粮指出,在华人社区常可听闻有同住住客表示承租者是自己「干爹妈」,所以应该有继任权的案例,但这种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和承认。曾为干爹妈缴房租,带他们一起买菜或是看医生,一同参与家庭活动,或是在外出时公开对别人介绍双方关系等,才能确认双方关系的长久性。
唐人住客协会昨日邀请非营利机构曼哈坦法律服务(Manhattan Legal Services)律师讲解继任权的相关法律常识,并就华人社区常出现的「干爹妈」和「干儿女」同住情况以及为租房房客常缴纳的「檯底钱」等问题进行解答,并提醒住客在遇到复杂的房屋问题时,最好能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吕活粮介绍,租金稳定公寓继任者需要满足两大基本条件,须是家庭成员,并有共住要求。其中家庭成员分传统和非传统型,传统即指子女、配偶、父母、祖父母辈以及媳妇和女婿;非传统型则是指双方在财政和感情上有相互依赖的关系。而共住要求则规定继任者和之前签约人永久搬离之前须住上两年,若是62岁及以上长者有一年即可。
有住户则提出该如何追回当初租房时缴纳的「檯底钱」,并提出担心在法庭上说出这些信息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吕活粮则认为,房客在房屋法庭告诉法官「檯底钱」的事情,也无法帮助自己讨回钱,因为这不涉及房屋纠纷,而是属于债权纠纷,住客可考虑到小额法庭提出诉讼追讨欠款。
针对政府楼继任权,吕活粮介绍继任者需至少列在呈报的家庭目录上一年,且背景调查通过政府楼管理局相关规定,如果隐瞒财务状况,一旦发现不仅要支付所欠的款项,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联邦第八类房屋条款(Section 8)公寓继任者,吕活粮指出需要登记在家庭目录上,虽然联邦没有要求同居条件,不过纽约市房屋管理和发展局(HPD)有同居六个月的要求,纽约市房屋局(NYCHA)没有该要求。
吕活粮指出,在华人社区常可听闻有同住住客表示承租者是自己「干爹妈」,所以应该有继任权的案例,但这种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和承认。曾为干爹妈缴房租,带他们一起买菜或是看医生,一同参与家庭活动,或是在外出时公开对别人介绍双方关系等,才能确认双方关系的长久性。
唐人住客协会昨日邀请非营利机构曼哈坦法律服务(Manhattan Legal Services)律师讲解继任权的相关法律常识,并就华人社区常出现的「干爹妈」和「干儿女」同住情况以及为租房房客常缴纳的「檯底钱」等问题进行解答,并提醒住客在遇到复杂的房屋问题时,最好能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吕活粮介绍,租金稳定公寓继任者需要满足两大基本条件,须是家庭成员,并有共住要求。其中家庭成员分传统和非传统型,传统即指子女、配偶、父母、祖父母辈以及媳妇和女婿;非传统型则是指双方在财政和感情上有相互依赖的关系。而共住要求则规定继任者和之前签约人永久搬离之前须住上两年,若是62岁及以上长者有一年即可。
有住户则提出该如何追回当初租房时缴纳的「檯底钱」,并提出担心在法庭上说出这些信息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吕活粮则认为,房客在房屋法庭告诉法官「檯底钱」的事情,也无法帮助自己讨回钱,因为这不涉及房屋纠纷,而是属于债权纠纷,住客可考虑到小额法庭提出诉讼追讨欠款。
针对政府楼继任权,吕活粮介绍继任者需至少列在呈报的家庭目录上一年,且背景调查通过政府楼管理局相关规定,如果隐瞒财务状况,一旦发现不仅要支付所欠的款项,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联邦第八类房屋条款(Section 8)公寓继任者,吕活粮指出需要登记在家庭目录上,虽然联邦没有要求同居条件,不过纽约市房屋管理和发展局(HPD)有同居六个月的要求,纽约市房屋局(NYCHA)没有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