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她「上空」 她告「多管闲事」
一位年轻漂亮的布碌崙女子去年在格雷夫森 (Gravesend)一个公园袒胸作日光浴时,被两名警察逮捕,她因此告上法院。「纽约邮报」报导,2012年7月某一天,洁西卡.克瑞斯曼 (Jessica Krigsman)坐在卡弗特.瓦士公园 (Calvert Vaux Park)一张长凳上,两名警察走过来。呈交布碌崙最高法院的诉状上说:「两名被告警察非法下令原告穿回上衣。」当时,克瑞斯曼礼貌地缓引1992年上诉法院裁定的一起案件,指出在任何地方,如果男子获准袒露上身,女子也可以这样做。但其中一名警察叫她「不准多嘴」,并威胁要逮捕她。后来,这两名警察非法强行把衬衫从原告的头上套入,强迫替她穿上。克瑞斯曼随后被捕,罪名是「阻碍休憩区」(因她占据了一人以上的公园长凳)。她被扣留五个小时,但「阻碍休憩区」的控罪,在三个月后获撤销。今年2月,市警局发出备忘录通知警察,不得因袒胸原故逮捕妇女。警局高层在备忘录上说,不能向裸露腰部以上的人开罚单,或採取法律行动。表演艺术家霍莉.凡.沃斯特 (Holly Van Voast)因在公众地方袒胸被捕,她在联邦法院提出诉讼,当中披露这份备忘录。沃斯特声称,自2011年起,她10次裸露上身,期间被警察逮捕或关进精神病房。克瑞斯曼在其「脸书 (Facebook)」的主页上,张贴多幅照片,其中一幅只用彩绘覆盖身体。一位男性网友发表谈话说:「这是否在我中城的阁楼上照的?」克瑞斯曼简单的回应:「不,你做梦。」在另一张照片中,克瑞斯曼戴上胸罩和穿着长裙。一名网友说:「我看见乳头!」克瑞斯曼回应说:「该死的,lol(「大笑」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