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华女借钱 未公证惹纠纷
两名华裔保母为了两年前的一笔债务产生纠纷。欠款方坚持已每月按时还款,但是没有向借款方要收据;借款方却说只收到两期还款。当初做担保的中间人自嘆里外不是人。

法拉盛街头守望互助队队长朱立创15日建议,朋友间借贷一定要有对方银行户头资料,且应该将借据交由地保官公证,并验证双方证件。借据最好写清还款条件,分期摊还必须留收据,日后上法庭才能自保。

来自青岛的吕女士表示,两年前因友人张女士担保,借了1900元给据说来自江西的宋女士,原先以为对方是急用,后来却获悉是一笔赌债,这让她懊悔不已。当时对方说等大陆的房子卖了,会尽快还钱时,她开始觉得事有蹊跷。由于未曾约定还款时间,接下来的一年多,吕女士表示对方开始避不见面,也不接电话,虽然还了400元,还说是利息,但她表示自己不需要利息,现在只希望对方能出面把事情说清楚。

记者15日致电宋女士,她表示自己近八个月来皆按照约定每月摊还200元,余额即将于5月还清,但每次还钱都没拿收据。

原先当担保人的张女士则表示,宋女士当初是临时付不出房租,所以请她出面,帮忙借1900元。但她不知道后来宋、吕两人间是否陆续有借钱、还钱的事。她透露宋女士目前没工作,但承认自己应分摊责任,「我现在两头不讨好!」张女士承诺会居间协调。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