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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仅自己签名 权益难保
华裔王女士从一家公司购入价值数千元的股票,不懂英文就在股票买卖协议上签字,事后发现正式合同上只有自己的签名、不见公司签名,公司未来扩股或者分红,她有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据王女士描述,因被友人告知一家曾经做电信业务的公司非常赚钱,她自己便动了购买股票之心。起初她共买下七股,之后以4000多元卖掉一股、将本钱顺利收回,其它六股总计4400元,打算留到日后公司大赚的时候再卖出。

因不懂英文,她11日拿着最近刚收到的股票买卖协议到美国福建同乡会,委託法律咨询律师陈恒帮忙解读,才发现上面根本没提任何关于日后分红和扩股的内容,仅註明了她购买的股票数和时间。而公司也只是在股票证书上签了字,正式的合同上只有她自己的名字。因此她的权益完全没了保障,就算日后公司有钱可分,自己也很可能拿不到,而如果公司严重亏损,投资更是没有回报可言。好在她的本钱已经全部收回,但同样购买了该公司股票的三位亲戚,目前还没有任何获利。

陈恒表示,公司和她签订的股票买卖协议只是一份「君子协议」,如果对方「君子」,王女士可能还有些钱赚,如果不「君子」,到时就算公司分红或扩股,也完全能以他们没在合同上签字为由,让王女士拿不到任何好处。陈恒提醒广大民众,如果不懂英文请不要轻易在任何文件上签字,一定先要请懂英文的朋友或对方解释清楚。另外,签订商业合同一定要找律师,帮忙调查公司背景、章程等重要信息,并且确保双方都要在合同上签字。他建议王女士和亲戚有可能的话聘请律师重做一份正式的合同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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