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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餐馆、房屋 应查有无抵押
在华人社区,房屋和生意买卖十分普遍,而法律界人士提醒民众在过户时最好查询该房屋和生意是否有抵押给银行,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一位陈小姐11日向美国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时大吐苦水,后悔当初买餐馆时没有进行核查,导致现在餐馆卖不出去。

陈小姐表示,2005年她在布碌崙购买了一处餐馆的经营权,在经营了七年后,她近期决定转手,本来都和买家谈好价钱,但就在双方决定要签约时,买方突然告知她,经过核查,发现她餐馆的经营权早在2002年就已经抵押给银行。经过了解,她才发现要到2016年该餐馆的贷款才会偿清,而她和房东的合约还有三年即将到期。

黎保利律师事务所案件经理宋大维也提醒民众,无论是在买卖餐馆生意或是房屋时,都应该在过户前核查卖主是不是真的户主,以及该房屋或是生意有没有抵押,购买产权保险(Title Insurance),以防在核查过程中有未被查出来的债务,保险公司可全额赔付,保障买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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