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前,东湾康县圣巴布洛市(San Pablo)发生一起住宅火警,烧死了四人,其中两人是屋主夫妇,另外两人是救火员;事后一名受害救火员的家人提出诉讼,指责有关的警报公司(alarm company)在接到肇事住宅烟雾器传达的警报后,对警报处理不当,因而导致救火员被烧死。警报公司周二同意,给予救火员的遗孀赔偿460万元。
火警发生于2007年7月21日,现场是美雪街149号;被烧死的两名救火员是37岁的史考特‧德士蒙和34岁的麦特‧柏顿,被烧死的户主夫妇是67岁的迪尔柏‧摩尔和62岁的盖儿‧摩尔。
德士蒙的遗孀卡罗琳和儿子提出诉讼,指「尖峰安全公司」和该公司的小承包商「国际安全公司」须为火警负责。
法庭文件显示,当火警发生时,屋内的烟雾器将讯号传给国际安全公司,该公司的调派员「肯德娜」致电屋主,女户主盖儿接听,肯德娜问:「情况是否OK?」盖儿答:「不OK,我们发生火警。」
肯德娜于是致电康县消防区,不过,诉讼书指出,她打的是非紧急的电话线。肯德娜对接电话者说:「我打电话来报告一起火警警报。」诉讼书指,她没有说「发生了火警」,只是说报告「一起警报」,因此导致消防区的调派员以为事情不紧急,没有优先去处理。
诉讼书还说,肯德娜打电话到消防区时等了五分钟,管理区才有人接电话,在此期间,火警已迅速蔓延。
诉讼书说,在盖儿告诉国际安全公司发生火警后十分钟,消防区才派出救火员,而且还只派出一辆救火车,车上只有两名救火员,那就是后来葬身火海的德士蒙和柏顿。
尖峰安全公司同意赔偿德士蒙家260万元,国际安全公司则赔200万元;此外,这两家公司还赔偿35万元给屋主的家人。
这次火警的最后调查结果显示,有人在卧房里吸烟,因而导致起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