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美国房地产买卖未规定房子过户要透过公证公司(escrow companies),但专家大多建议使用公证公司,因其角色像是独立第三者,负责交易双方在公平、合法基础下顺利进行,并监督各自承诺的手续都能落实,确保所有涉及的资金及文件到位,顺利完成交易。但令人吃惊的是,竟有公证公司发生坑人事件。 不愿透露姓名的华裔去年10月在南橙县买了一栋集合住宅,并向托斯汀一家公证公司支付500多元,去年年底前须分摊的...
2013-05-10
两名华裔保母为了两年前的一笔债务产生纠纷。欠款方坚持已每月按时还款,但是没有向借款方要收据;借款方却说只收到两期还款。当初做担保的中间人自嘆里外不是人。 法拉盛街头守望互助队队长朱立创15日建议,朋友间借贷一定要有对方银行户头资料,且应该将借据交由地保官公证,并验证双方证件。借据最好写清还款条件,分期摊还必须留收据,日后上法庭才能自保。 来自青岛的吕女士表示,两年前因友人张女士担保,借了1900元...
2012-04-15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